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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不再组织主题公益广告月活动

1998-05-14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5月13日讯(记者吕贤如)为了推动公益广告活动走向长期化、法制化,国家工商局日前发出通知,宣布今年不再组织主题公益广告月活动,同时将继续组织公益广告政府奖评定工作,对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和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和表彰,表彰大会定于今年11月召开。各类主题的公益广告都可以参加年度公益广告政府奖的评选。

通知要求,为了使公益广告内容导向更符合当地实际情况,各地可以倡导一些针对性较强的主题。要动员有实力的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,制作、发布公益广告。在新闻媒介的黄金时间或版面,要有公益广告;在城市的繁华地段或主要交通要道,要有一定比例的户外公益广告。

通知强调,公益广告活动情况要作为评定广告企业资质等级的重要指标。有些地方进行公益广告作品冠名权拍卖,其收入一定要用于公益广告事业,不得以赢利为目的或挪作他用。要严格区分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的界限,防止公益广告成为变相的商业广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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